速鎔有限公司手機買賣及分期購回服務條款
本條款規範使用速鎔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公司)網站、手機交易諮詢、申請與相關線上服務之基本事項。網站申請及審核不代表交易已成立;實際買賣、分期購回、價款、所有權及交付保管條件,均以雙方另行審閱並簽署之個別交易契約為準。
一、服務內容
本公司提供申請人自有手機之資料填報、權屬查核、設備檢測、估價、買賣交易及約定分期購回之相關服務。交易須以真實存在且由申請人合法持有、具處分權之手機為標的;不保證所有申請均獲接受。網站不以募集不特定投資人資金或媒合個人出借為服務內容。
二、申請資格與資料義務
申請人應年滿 18 歲並具完全行為能力,使用本人資料、本人持有之手機及合法收付款帳戶;不得冒用他人、提供不實手機資訊、偽造持有證明、重複處分或隱瞞權利負擔。本公司得於合理必要範圍要求手機序號、購買證明、實機或遠端查驗資料。
三、查驗、估價與交易成立
手機估價以型號、年份、外觀、功能、權屬及市場情形綜合評估;線上初估不等於正式成交價。交易成立前應向申請人揭露手機標的、買賣價金、扣除費用、實際結算金額、分期購回總價、每期金額、到期日及違約處理,並提供合理審閱機會。雙方完成有效意思表示及約定程序後,始依個別契約成立交易。
四、手機所有權、占有與保管
如個別契約採先出售手機、再由原持有人分期購回之模式,手機所有權移轉時點、價款支付、實物交付或由原持有人代為保管使用、毀損滅失風險、維修及保險責任,均須於個別契約具體約定並實際履行。不得僅以文字宣稱所有權移轉而無相應交易事實。
五、費用及分期付款
示例方案:交易服務費為手機收購價之 8%(含稅),於收購結算時扣除,不另加收服務費營業稅。手機分期買回未稅售價按手機收購價加計 8% 計算,依法應課之手機銷售營業稅另計並併入 12 期。例如手機收購價 50,000 元,內扣含稅服務費 4,000 元、實收 46,000 元;未稅買回售價 54,000 元、手機銷售營業稅 2,700 元,分期應付總額 56,700 元,12 期每期 4,725 元。前 11 期採無條件進位至整數元,末期繳納餘額。總費用 8,000 元占結算金額 17.39%,此為期間總費用比率而非年化有效利率。所有費用、付款日期、提前結清及逾期處理均以個別契約明示且不得違反強制法令。
六、分期付款及逾期處理
申請人應依個別契約按期支付;若有逾期,本公司將依契約與法律規定通知、協商及處理,不得收取未經明確約定或依法不得收取之費用。提前清償、解除或終止、手機返還與所有權回復之計算方式,須依個別契約及適用法令辦理。
七、線上文件及個資
電子文件及電子簽署應符合適用法令及實際身分驗證程序。本公司依隱私權保護政策處理申請、設備與交易資料;如使用第三方驗證或支付服務,將依必要範圍告知。
八、消費者權益與申訴
本公司應提供交易前資訊與契約審閱機會。法定解除權、商品買賣相關權利、定型化契約規範及其他強制規定,不因本條款而排除。申訴請洽:02-7751-5770 分機 8005 或 speedingloan02@gmail.com。
九、禁止行為與資訊安全
禁止冒用、詐欺、侵害他人權利、提供遭竊或權屬不明手機、侵入系統及其他違法行為;本公司得依法拒絕不符規定之申請。
十、條款修訂與爭議
網站條款如有修訂將公告,既有交易之權利義務不因單方公告而任意變更。準據法為中華民國法律;法院管轄依民事訴訟法及消費者保護相關規定辦理,不排除消費者依法享有之管轄權益。
提醒:本網站文字屬服務介紹及一般使用條款,不能取代個別手機買賣、分期購回及保管契約;交易法律性質仍依實際履約及適用法令認定。